• 网上电邮
  • 网上档案传输
  • 内联网
  • 帮助
  • 香港
  • 广东(国内)
  • 广东(国外)
  • 香港内联网
  • 广东内联网
  • 上海内联网
  •   繁體中文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加强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 为精品图书出版创造良好环境

    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主任 齐相潼
    2009年05月18日
     

      各位喜宾、主持人:

      精品图书现代装帧印刷高端论坛今天隆重举行。出版、印刷界同仁们在此欢聚一堂,出席精品图书印刷技术和质量论坛,共商出版和印刷发展大计,这对进一步提升我国精品图书质量,推动出版产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谨代表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对论坛的成功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文化事业建设更是迅猛发展。作为文化产业重要核心的出版业目前正着力突破原有体制和机制,加快走向出版重构新格局,努力开创中国出版新局面。

      出版的改革,带来了出版业的繁荣,各类精品出版物大量涌现。在这种形势下加强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为精品图书出版创造良好的环境尤为重要。今天,我想利用这个机会,向大家介绍一下新闻出版总署加强出版产品质量监管,建立专业质检机构和健全质量监督检测体系的情况。

      首先,介绍一下有关加强出版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情况。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新闻出版业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目前,我国已有图书出版单位579家(仅指大陆,不包括港澳台下同),年出书达24万多种;期刊9468种;报纸1938种;音像制品出版单位381家,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246家,年出版4万多种。新闻出版产业的总产值已超过8500亿元,占我国GDP总量的2.83%。图书的总印数已达60多亿册(张),期刊为28亿多册,报纸为424亿多份,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量达6亿多盒(张)。我国已迈入世界出版大国行列。可以说出版业的发展,催生了大量的、种类齐全的出版产品,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群众丰富多样的文化生活。其中的不少精品,更是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和喜爱。他们不仅内容健康,知识丰富,富有教益,极具文化性,而且印制精良,装帧精美。许多精品还产生了品牌效应,在丰富文化市场的同时,也为出版和印制企业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丰厚的经济效益。

      从我中心近年来对全国书市参展图书和各地出版、印制单位出版印制的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进行的质量监督检测结果来看,我国出版物质量水平稳步提高,连续五年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精品图书在逐年增加,精品程度也在不断提高。监测数据充分表明,我国的出版和印制水平与前些年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语,与国际水平相比,差距也在不断缩小。我想,这是有目共睹的。

      总的来讲,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出版业不断繁荣发展,出版产品大量增加,精品不断涌现,出版产品整体质量水平逐年提高。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发展的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我们的出版产品在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印制质量和装帧(设计)质量等方面仍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质量低劣、粗制滥造的出版物不时出现,精品图书的总量和所占比率与我们的出版大国地位还很不相称。

      在当前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下,进一步提高出版产品的质量,提升精品出版物的数量和规模,增强出版竞争力,既是出版单位和印制企业的首要职责,也是政府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多年来,新闻出版总署一直十分重视出版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检测鉴定工作。在印装质量监管方面,从第13届全国书市开始,每年都委托总署质检中心进行参展图书印制质量检测。同时,还定期组织开展行业质量监督抽查。2007年以来,针对出版行业和社会重点关注的产品质量问题,总署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连续开展了中小学教材印装质量监督检测活动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印制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活动,今年的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专项活动目前正在紧张进行中。

      总署也十分重视行业质检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早在1992年就批准成立了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指导开展了“署优产品”评定、印刷产品技术检测等工作。2003年,随着政府机构职能调整,新闻出版总署将该中心从印刷科学研究所划出归总署直接领导。2007年以来,新闻出版总署党组和总署主要领导更加重视出版产品的质量监管工作,提出了新闻出版行业要搞“大质检”的思路,要建立权威的、覆盖所有出版产品种类的、质量工作内容完善的、专业的质量监督管理和检验鉴定机构。2007年11月27日,新闻出版总署决定成立“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我有幸成为该中心第一任主任。2008年7月9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批复同意成立监督检测中心。目前,该中心正在积极进行筹备。

      组建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是新闻出版总署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出版产品质量管理,推动我国新闻出版产业多出优质产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文化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职能共有六项: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受总署委托承担全国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和其他出版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检测工作; 3.受理与出版产品有关的技术鉴定和委托检测; 4.推广与出版产品有关的技术标准和监督检测方法;5.做好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的相关咨询服务工作,为新闻出版行业培训出版产品质量管理和技术检测人员;6.开展与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

      以上六项职能从质量上把众多出版产品有机的统一起来。无论是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作为文化产品,其质量都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都必须接受国家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的质量监管和技术检测。

      质量管理是一门科学,有着内在的规律。特别是出版产品,其质量包括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印制质量和装帧质量等多项内容,应当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生产,通过科学的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不同的质量内容和不同出版产品的质量管理尚处于分散状态,由多个部门分头管理。这种模式必须进行改进,以更加科学、规范、合理。新闻出版总署下决心成立专门机构,加强集中统一管理,这将从体制上保证出版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落实,为创建专业的、良好的质量监督环境,更好地履行出版产品质量管理职责,推动质量水平的提高奠定了组织基础。质检机构要履行好职能,完成好出版产品质量监管任务,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体制和机制。

      首先,在体制上,质检中心是接受新闻出版总署委托,承担全国出版产品质量监督和技术检验检测的专业机构,在行业质检工作中发挥着主体作用。因此,必须是独立的,专业的工作机构。

      第二、应当建立覆盖全国的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网络系统。在过去多年的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实践中,我国各地陆续成立了34个印刷质量监督检测站。在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和其他部门,设立了编校质量检查、内容质量审读、装帧设计质量评选等方面的工作机构,培养一些专业人才。他们为保障出版物质量做了大量的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目前,随着新闻出版总署对出版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对质量管理工作认识的不断深化,应当充分利用我国出版产品质量方面形成的专业队伍和技术力量,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和作用,有机的进行业务整合与体制方面的改革,加强统一领导,实施专业化管理,从而形成覆盖全国的出版产品质量监督和技术检测网络系统。

      第三、要建立推动和促进出版产品质量不断提高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检验工作机制。

      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取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这是开展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法律依据。质检机构将依此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开展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工作。为此应当建立以下工作机制:

      (一)建立出版产品监督抽查工作机制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

      出版产品属于精神文化产品,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影响到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质检机构受新闻出版总署委托,承担我国出版的各种出版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任务,定期对出版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通过这种手段对出版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其中对于列入国家政府采购的中小学教材,国家重点出版物或重要出版项目的产品要进行重点监督抽查,以保证其出版质量。

      (二)建立出版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出版产品认证工作机制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执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向国家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或者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是国家推行的质量保障制度。我国新闻出版行业应当大力推行这种制度。质检机构应当积极推广和落实这项制度。

      (三)建立不合格产品复检工作机制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由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其生产者、销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吊销营业执照。

      监督抽查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照本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处罚。”

      对监督抽查检验后不合格产品进行复查检验,是保证合格出版产品质量,杜绝不合格出版产品进入市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文化权益的重要措施,也是保证出版产品质量的一种重要手段。质检机构要依法开展不合格出版产品复查检验工作,严把出版产品市场准入关。

      (四)建立出版产品技术鉴定和仲裁检测工作机制

      出版产品技术鉴定和仲裁检测是质检机构接受第三方委托(主体主要为政府行政管理机关、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利用专业技能和专业设备对有质量争议的出版产品进行技术检测后出具质量检测分析报告,供委托部门处理质量争议时作为证据使用的行为,其作用是协助有关部门正确处理质量纠纷。质检机构应当运用这项技术措施,为有关部门提供服务。

      (五)建立出版产品委托检测工作机制

      出版产品委托检测是出版产品的直接当事人(即委印方或承印方)基于确定产品质量水平的需求,委托质检机构利用专门技术手段进行的质量技术检验。这是一项直接为出版产品当事人服务的质量技术检验工作。质检机构应面向出版产品生产第一线和市场,利用技术检测专业知识提供质量检验服务,及时解决质量纠纷,化解质量矛盾,实施质量技术救济。

      (六)建立出版产品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测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机制

      为出版企业提供质量管理技术和质量检测技术,推动企业应用新技术、新标准和新的质量管理方法,帮助企业提高质量水平,是质检机构加强出版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质检机构应通过宣传贯彻质量标准,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技术,提供质量技术咨询服务等方式为出版企业服务。

      (七)建立出版产品质量管理和质量技术检测人才培养工作机制

      人才是做好工作的保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必须具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和一批专业技术人员。

      一方面要加强质检机构(包括地方出版产品质检机构)自身的人才培养;另一方面要协助出版企业和印制企业培养出版产品质量管理和技术人员。这是做好工作的基础保证,应当下力气做好这项工作。

      (八)建立出版产品质量专家委员会工作机制

      出版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技术检测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不仅需要专业技术人员,而且需要一批专家来研究和解决质量管理和技术方面的专业问题。要从新闻出版行业和社会上选拔熟悉各种出版产品,掌握各种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的专家,形成专家队伍,组成 “出版产品质量专家委员会”,其中分设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印制质量、装帧设计质量等专业性的专家委员会。这方面要有很好的机制作保证。

      (九)建立出版产品质量管理和质量技术研究、交流工作机制

      随着数字化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在新闻出版业的广泛应用,出版产品已从主要以传统的印刷技术生产发展到利用数字技术、网络出版技术等多种新兴技术生产的状态。传统技术与新兴技术并存发展。出版产品的种类与形式也日益发展变化和丰富多样。除了传统形式的图书、报纸、期刊外,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多媒体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都以快速发展的态势不断进入人民群众的文化视野。与此同时,各种出版产品的质量技术和质量标准也在不断地创新和发展。

      出版产品呈现品种和形式多样化、质量要求呈现标准和技术复杂化,这种飞速发展的变化给监督管理和技术检测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这种形势,必须加强理论研究,开展经验交流,进行技术探讨,质检机构应积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十)不断采用先进的质量检测技术和方法,实施规范管理,提高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的科学性、规范性。

      目前,质检中心已经建立了印刷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并通过验收取得了国家资质。正在建设光盘检测实验室,以适应电子出版物、多媒体出版物质量检测的需要。还将开展出版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出版产品质量认证工作,设立质量认证室。另外,在研究各类出版产品的质量状态和质量标准方面,也投入了一些精力。我们将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调查研究,根据出版产品的不同特点,确定质量监督管理和技术检测的重点范围、工作方式及方法,依法实施科学监管。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为精品图书出版保驾护航是质检机构永恒的主题之一。精品图书和精品出版物代表着出版企业和出版行业的水平和形象,同时也是民族和国家文化的象征。如果说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话,精品则是企业生命中的光环。出版精品不仅是出版企业的责任,更是提升其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质检机构在精品出版中承担着保驾护航的任务。

      在进行质量监管和技术检验工作中,质检机构除了对出版产品的质量合格与否进行监管外,更需要为精品的生产提供质量技术、质量环境等多方面的服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出版企业多出精品。质检机构将通过多种方式推行精品理念,宣传精品意识,开展品牌活动。坚持质量品牌规范原则,提升质量品牌的价值。还将在坚持引进、吸收、消化、推广国外先进质量理念、方法和技术的同时,开展对我国出版产品质量和精品出版自主创新实践方面的经验总结,开展精品出版调研,鼓励和支持国内出版企业质量创新,品牌创新,将精品效应转化为出版生产力。

      加强出版产品质量管理,鼓励多出精品、创立品牌、树立形象,增强核心竞争力,是出版企业、印制企业、管理部门和质量监管机构共同的目标和责任。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品质量监管检测中心,将在保障出版产品质量,鼓励多出精品的工作中,发挥专业技术特长,提供质量管理服务,也将积极与大家协同配合,在多出书、出好书、出精品、创品牌的实践中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更新时间:2009-06-02 点击次数: